我院进行新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培训

来源:医务科 李婷婷     发布时间:[2018-10-1 7:51:47]    浏览量:2331次

   2018年7月国务院正式公布新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下称条例),将于2018年10月1日实施,为及时掌握新版条例内容,持续规范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流程,保障我院医疗质量,落实医疗安全,9月27日下午,医务科科长李先鹏在我院科教楼会议室进行了新版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全院培训。

培训中,李科长对新版条例进行了逐条解读,对条例中有所变化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强调,李科长指出,新版《条例》在诸多方面严格和新增了医方责任,特别是医方应主动告知尸检、病历复制及封存;医护人员窜改、伪造、隐匿、毁灭病历直接给予最低降低岗位或撤职或暂停执业的处罚等重点内容,新《条例》对医务人员的工作标准和医院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病历书写管理方面要求更加严格,我院医疗管理人员与医护人员均应提高重视,及时主动掌握新版《条例》,预防医疗风险,夯实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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