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医风考评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17 8:45:7]    浏览量:3711次
 

医德医风考评说明

考评范围:全院医生、护士、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窗口服务人员。

时限:考评时间为2018年度。

考评标准:(考评标准见肥城矿业中心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方案)。

考评步骤:1.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医风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2.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医德医风考评档案记录进行评价。科主任(护士长)签名。

3.职能部门评价。在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基础上,职能部门(医务科、护理部)综合考量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现实表现,对医务人员作出等次评价,评价等次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人签名。

4、考核委员会考核评价。由医院医德考评委员会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和职能部门评价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问题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考评结论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考评结果与运用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基础分95分以上且无扣分)、称职(80-94分无一项扣10分)、基本称职(60-79分)、不称职(60分以下)。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职称晋升、评先树优相挂钩。

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或不称职: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推销药品、保健品、器械等物品谋取私利的;

8.医疗服务态度恶劣,影响单位形象,且造成恶劣影响者或经教育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9.利用工作之便亵渎患者,情节严重的;

10.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肥城矿业中心医德考评委员会

201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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